分公司变更(备案)登记
沛县

0

到现场次数 

6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分公司变更(备案)登记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322MB1D04451C4000131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322MB1D04451C400013100300009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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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通过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取得拟变更名称的,应同时提交自主申报名称信用承诺书。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变更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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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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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经营场所的使用相关文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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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更换登记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提交联络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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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分公司变更企业类型的,提交变更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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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因分公司隶属的公司发生合并(分立),分公司归属于新设或存续公司的,该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的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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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原任负责人的免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信息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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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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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办理变更登记的,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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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审核 0.3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 办理 0.4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3 办结 0.3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地点
  • 沛县汉邦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东三楼行政审批局综合窗口21-31号
咨询方式
  • 0516-89627569,现场咨询(沛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场监管窗口)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6-6886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