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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事务类
道路货物(危险货物除外)运输经营的许可的申报条件是什么?办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登记手续需要哪些资料?办理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设立印刷...
问:
道路货物(危险货物除外)运输经营的许可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
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2、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问:
办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登记手续需要哪些资料?
答:

需要以下资料,到沛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经济区办理

1.《江苏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登记表》;

2.《声明》;

3.《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政指导申请表》或《未申请行政指导说明》;

4.工商部门《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5.公安部门《网络信息安全审核意见书》;

6.消防部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证明文件;

7.文化部门《场所经营管理技术措施验收单》;

8.《网络地址登记表》、《网络协议书》;

9.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无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产权证明未注明房屋使用性质的,需房产行政部门出具房屋用途证明文书;农村地区房屋的,仅需提交房屋合法性证明);

10.房屋租赁合同(非自有房产);

11.电脑绘制的场所平面分布图(必须与消防审核时提交的平面图一致);

1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身份证明及从业资格证书(至少2名)。

(以上提交证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问:
办理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答:

需要以下资料:1、《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法律、法规规定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4、企业法人组织章程

5、主管部门(出资人)主体资格证明

6、主管部门(出资人)出资证明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批准文件

问:
设立印刷企业申请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

答: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到沛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经济区办理。

1.书面申请(设立、筹建);

2.《江苏省设立印刷企业申请表》;

3.《江苏省设立印刷企业筹建表》;

4.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

5.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

6.企业章程;

7.可行性研究报告;

8.企业拟购设备清单;(名称、型号、出厂日期、产地、价格、数量,附表格。)

9.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合同;

10.设备发票(核原件,收复印件);

11.实地勘查报告。

(以上提交证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问:
领取歌舞娱乐场所许可需要哪些资料?
答:

需要以下资料,到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经济区办理。1.《娱乐场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组织机构和章程;

4.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任职资格核查函》和声明;

5.经营场所房屋产权、用途证明;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6.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配有标题,注明周边200米内道路及周围医院、学校、机关、化学品仓库等位置);

7.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歌舞娱乐场所应当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游艺娱乐场所应当标明游戏和游艺分区经营位置、游戏游艺机型设备数量及位置);

8.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9.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10.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的,还应当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11.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具有依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相关证明材料;

12.其他材料。

三、办事流程:1、申请2、材料接收3、受理4、审核5、办结

问:
设立复印打印社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

1.《江苏省设立复打印企业申请表》;

2.工商预核名称、营业执照;

3.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证明;

4.法人身份证件;

5.10万元银行存单证明。

(以上提交证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问:
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无储存批发零售)需要哪些材料?
答:

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到沛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经济区办理。

(一)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或危险化学品应急措施(无储存的批发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现场处置方案(无储存的零售经营企业);

(七)电子版光盘及真实性承诺书。

单纯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需提交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承诺书。经营剧毒化学品的,还应提交剧毒化学品储存场所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经营监控化学品的,还应出具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制件);经营属于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还应出具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制件)。

问: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

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到沛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经济服务区办理。

1.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销售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副本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经营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

4.烟花爆竹零售场所现场条件说明;

5.缴纳保险的证明材料;

6.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7.到期换证单位上缴原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正、副本;

问:
申请设立动物诊疗机构的,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
申请设立动物诊疗机构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2)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200米;(3)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4)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手术室、药房等设施;(5)具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6)具有1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7)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问:
申领沛县《动物防疫合格证》时,如何取得《动物疫病免疫抗体检测合格报告》?
答:

申请人向兽医站提出申请,并由县动物疫病控制中心组织检测、出具报告。

问:
提出占用或征用林地申请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答:
根据《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四条,需要递交以下申报材料:(1)项目批准文件;(2)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3)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4)与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临时占用林地安置补助费除外)。森林经营单位申请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应当提交前款一、二项规定的材料。

问:
提出占用或征用林地申请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

根据《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二条,申请办理须符合下列情况:(1)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2)建设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3)森林经营单位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

问:
申请办理木材运输证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答:
需要递交以下申报材料:1、生产单位运输自产自销的木材,需备采伐后注销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及应缴的育林基金发票;2、经营加工单位(个人)运输木材,需提交木材合法来源依据;3、农村居民运输自留地及房前屋后生产的木材或旧屋料等,须提交基层林业工作站或乡镇政府的证明;4、人口搬迁按规定允许携带的木材,应出具户口迁移证或工作调动证明;5、外县运入木材落地后再次起运的,应出具原运输证或其他有效运输证明;6、在运输途中,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在规定有效期内到达目的地,当事人需在途中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重新办证的,凭其仍在有效期限内的原木材运输证;7、运输途中改变运输方式或工具,当事人需在改变行为发生地的林业主管部门重新办证的,凭其原有效的运输证;8、对来源非法或违法违章运输的木材查处后需运输的,凭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9、有关规定需检疫的木材,还需提交植物检疫证书。

问:
申请办理木材运输证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从林区运出非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

问:
申请办理林区木材经营许可证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答:
需要递交以下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木材经营(加工)地点、规模、资金、专业技术人员、经营(加工)设施、主要产品、木材来源、销售渠道等;2、营业执照和木材的合法来源证明材料。

问:
申请办理林区木材经营许可证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问:
申请办理林木采集证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答:
需要递交以下申报材料:1、林业企事业单位申请采伐许可证,必须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和森林、林木采伐更新作业设计书;2、其他单位或个人申请采伐许可证,必须提交有关采伐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作业设计书;3、提交完成上年度更新造林的说明材料;4、提交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原、复印件。

问:
申请办理林木采集证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1、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2、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3、采集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内的国家一级或者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须先征得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

问:
申请领取林木采伐许可证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答:

需要递交以下申报材料:1、林业企事业单位申请采伐许可证,必须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和森林、林木采伐更新作业设计书;2、其他单位或个人申请采伐许可证,必须提交有关采伐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作业设计书;3、提交完成上年度更新造林的说明材料;4、提交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原、复印件。

问:
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进行非抚育或者非更新性质的采伐的,或者采伐封山育林期、封山育林区内的林木的;2、上年度采伐后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3、上年度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大面积严重森林病虫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的。

问:
卫生许可证复核需要带哪些材料
答:
卫生许可证复核需要带的材料:(1)单位名称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他人代办的须提供该书);(3)行政许可复核表(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加盖公章);(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加盖公章;(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知识培训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体检与培训单位: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早晨空腹带好身份证前往体检);(7)游泳场所需要提供水质检测合格卫生评价报告书(一年内有效,检测单位: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印件加盖公章);(8)空气质量检测报告(一年有效,检测单位:沛县疾控中心或其它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复印件加盖公章)。(9)中央空调集中通风系统检测报告(二年内有效,检测单位:沛县疾控中心,检测报告加盖公章)。

问:
卫生许可证的有效期有多长?
答:
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每两年需复核,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不需要复核。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延续,经审查符合规定要求,同意延续卫生许可证。

问:
二次供水的卫生许可证提交的材料要注意的问题?
答:
办理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1)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责任单位名称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他人代办的须提供该书);(3)行政许可申请表(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加盖公章);(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加盖公章;(6)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加盖公章);(7)供水设施的产权证明或设施所在地的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省级以上生活饮用水供水设备及用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加盖设备厂家公章);(9)水质消毒器省级以上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加盖消毒器厂家公章);(10)管水人员健康证明及知识培训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体检与培训单位: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早晨空腹带好身份证前往体检);(11)有效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合格卫生评价报告书(一年内有效,检测单位: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印件加盖公章);(12)清洗消毒单位资质、清洗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13)二次供水设施所在地的方位图(注明所在小区,主要街道及周边明显建筑,加盖公章);(14)二次供水设施设备间平面图(注明水箱间长度及宽度,标明房门向、入水口及出水口位置、供水管线、水质消毒器等设施,加盖公章);(15)二次供水设施立体图(注明水箱长度及宽度,标明入水口及出水口位置、通气孔位置、溢水管位置、泄水管位置等,加盖公章);(16)二次供水供水流程图(供水设施在该小区的主要管道,须注明流向,以及在楼内的主要流向,加盖公章)。

问:
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答:
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1)单位名称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他人代办的须提供该书);(3)行政许可申请表(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加盖公章);(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加盖公章;(6)卫生管理制度(加盖公章);(7)卫生设备和消毒、检验设备清单(加盖公章);(8)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知识培训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体检与培训单位: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早晨空腹带好身份证前往体检);(9)清洗消毒单位资质、清洗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10)经营场所所在地的方位图(注明所在小区,主要街道及周边明显建筑,加盖公章);(11)经营场所设施设备间平面图(包括场所整体功能设置布局图和消毒间功能设置,加盖公章);(12)游泳场所需要提供水质检测合格卫生评价报告书(一年内有效,检测单位: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印件加盖公章);(13)美容店的申请需美容产品的厂家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本季度或上一季度、卫生部门或质检部门);(14)空气质量检测报告(检测单位:沛县疾控中心或其它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报告加盖公章)。(15)中央空调集中通风系统检测报告(检测单位:沛县疾控中心,检测报告加盖公章)。

问:
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收费吗?
答:
不收费。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

问:
餐饮单位是否还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答:
对餐饮单位的监管职能已经移交给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局不再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由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问:
许可证办证流程,需要多少时间?
答:
办证流程: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领取卫生许可证。

问:
保健按摩店需不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保健按摩、按摩减肥未纳入许可范围,不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但店内有足浴的经营项目,是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的。

问:
企业年度报告的时间是什么?
答: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问:
营业执照领取后,如何刻制印章?
答:
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公章刻制备案后刻制印章,一般需要刻制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章、财务专用章。

问:
是否领取营业执照后,就可以开展经营?
答:

市场主体从事一般经营项目,领取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而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的,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方可开展经营。

问:
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后,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是否意味着股东(发起人)注册资本可以不实际到位?
答:
不是。股东(发起人)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发起人)未按约定实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发起人)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者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应先缴足出资。因此,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发起人)在认缴出资时要充分考虑到自身所具有的投资能力,理性地作为认缴承诺,并践诺守信。

问:
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后,申请人申请设立公司时是否可以随意申报注册资本?
答:
不可以。有的申请人会认为注册资本申报得越大,表明自己的公司越有实力,甚至在申请设立公司时将注册资本认缴额大到几个亿。需要提醒的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新《公司法》中明确: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投资者应根据自己实际能力、实际的资金供给来决定设立什么样的企业。

问:
住宅是否可以作为住所申请企业注册?
答:

不可以。

问:
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有效期限是多长时间?有限期满可以办理延期吗?
答: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和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的有效期为6个月,有限期满前30天内可延期6个月,期满后不再延长。有效期满,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

问:
企业名称可以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吗?
答:
不可以。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问:
企业名称由几个部分构成?
答: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比如:企业名称:沛县路路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沛县为行政区划、路路通为字号、汽车销售为行业、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